喷淋洗眼器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减缓有害物质对身体进一步侵害的洗消装置[1]。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45第六章第七十条指出,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指应急救援设备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等,可见紧急冲淋设施在应急救援中是一种不可少的重要设施。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213—2008[3]中也指出,医疗机构应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洗手和(或)消毒设施、或免水洗的手消毒剂及眼睛冲洗设施,确保劳动者在每次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后,能立即清洗手和其他部位的皮肤和黏膜;并采取标准防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标准防范包括配置洗手和洗眼设施,制定适宜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与维护,在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制备场所每个工作区域应有一个洗手池和洗眼设施。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17[4]中也明确指出实验室应配备化学淋浴装置等设施设备,但两者对冲眼及沐浴设施均未列出具体管理与维护要求。目前,国外洗眼器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美国洗眼器标准ANSIZ358.1—2004,另一个是欧洲洗眼器标准DIN—12899。我国对紧急冲淋设施行业尚无规范化管理,也无相关的国家标准[5]。在医院实际工作中,重点部门洗眼器存在“有人装无人管”的现象,因各种原因不能保证洗眼器正常使用的情况较普遍[6],是重点科室和医院感染管理的盲区。本研究对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维护现状进行了调查及有效干预,旨在为临床重点部门的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意见,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2019年10月16—17日某院医院感染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医院感染质量管理小组,采用自行设计的巡查表对该院重点部门的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进行拉网式调查,调查洗眼器、紧急冲淋装置日常维护保养现状。在干预措施实施前随机抽取配有相应设施的科室3~5名医务人员,考核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的操作流程,针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一个月后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调查及考核。
1.2 干预措施(1) 医院感染管理科以反馈单的形式向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有问题的科室发放持续改进记录表,督促1周内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汇报医院感染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在每月质量改进部组织的会议中集中反馈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交绩效办,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发放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巡检登记本,要求科室至少每周巡检并记录一次,如有故障及时维修并记录。不定时抽查紧急洗眼冲淋装置巡检记录是否齐全,设备是否清洁完好。(2)重点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培训科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保洁人员,内容包括洗眼器和紧急冲洗装置的正确使用流程、清洁状况、水压,设施完好备用情况。(3)在有洗眼器和紧急冲淋装置的科室张贴标识和操作流程。
1.3 考核标准洗眼器的水压以喷溅高度在5~15 cm为正常,低于5 cm为水压低,高于15 cm为水压高。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操作流程正确率应达100%。
1.4 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科室分布全院共有洗眼器30台,其中住院部检验科6台,门诊检验科、血液透析室、病理科、输血科、急诊科各2台,内镜室、产房、新生儿科、消毒供应中心、综合重症监护病房、神内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发热门诊、感染1区、感染2区、危化品一级库、介入科、门诊口腔科、医疗废物暂存处各1台。紧急冲淋装置5台,其中住院部检验科2台,门诊检验科、病理科、危化品一级库各1台。
2.2 干预措施实施前后维护状况干预措施实施后,重点部门对洗眼器和紧急冲淋装置维护状况好于干预措施实施前,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 1。
表 1 干预对策实施前后35台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维护状况 Table 1 Maintenance status of 35 eye washers and emergency showers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vention measures |
![]() |
干预对策实施前,抽取96名医务人员进行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操作流程考核,操作正确者51名,正确率为53.13%;干预对策实施后,抽取104名医务人员进行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操作流程考核,操作正确者93名,正确率率为89.42%;两组考核正确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2.63,P<0.001)。
3 讨论洗眼器的管路生锈、堵塞等是目前存在的共性问题[7]。由于我国对洗眼器和紧急冲淋装置还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设计人员仅凭经验进行设计,对使用的培训、维护等更无从说起[8]。眼部清洗装置是一种能够安全有效地及时处理眼部污染问题的眼部设备,能较好地控制因眼部污染导致的感染[9]。在职业暴露防护中,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仅注重发生针刺伤后的处理流程考核,易忽视对发生眼部暴露处理流程的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医院的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设立不止运用到血源性的职业暴露防护中,检验科、病理科、危化品一级库、消毒供应中心等有毒化学性物质存放较多的科室,发生喷溅的可能性较大,使用较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是保证紧急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发挥功能的前提[10]。本研究通过调查和培训,全面统计医院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的科室分布及数量,便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冲淋洗眼防护设施设备的监管,干预措施实施后配有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科室的医务人员操作流程考核正确率为89.42%,高于干预措施实施前的53.13%,科室工作人员若被化学性及有害物质喷溅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用紧急冲淋设备进行冲洗,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在应急救援中作用将发挥到更大,危害降到最低。
本研究结果表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建立巡查制度,能提高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性,让真正发生紧急情况时做到有物可用,人人会用。通过调查、考核分析可以看出,有效的干预能提高重点部门洗眼器及紧急冲淋装置使用维护状况和应急防护应对能力。
[1] |
陈隆建. 喷淋洗眼器设计及管理要求[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2015, 33(5): 374-376.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Z]. 2013-12-07.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GBZ/T 213-2008[S].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WS 233-2017[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7.
|
[5] |
王宗宁, 程凌, 陶陈华. 应急救援中紧急冲淋设备的研讨[J].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 2011(5): 5-8. DOI:10.3969/j.issn.1671-0312.2011.05.001 |
[6] |
蔡玲跃. 洗眼器在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使用[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3, 23(3): 562. |
[7] |
冯淮河. 洗眼器产业一定会越来越规范[J]. 中国安全生产报, 2013, 3(7): 1. |
[8] |
于洋. 简述紧急洗眼淋浴器标准[J]. 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 2018, 39(1): 34-36. DOI:10.3969/j.issn.1004-4345.2018.01.011 |
[9] |
王显全, 冉毅. 一种眼部清洗装置的设计与应用[J]. 医疗装备, 2016, 29(10): 49. DOI:10.3969/j.issn.1002-2376.2016.10.037 |
[10] |
肖芳, 李云龙, 李琰. 高酸性气田中洗眼器和冲淋设备设置场所分析[J]. 科技与企业, 2011(10): 123. |